校园欺凌正式入法!
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打破“年龄护身符”,学校瞒报将被追责
欺凌不再只是“孩子间的打闹”,
法律亮剑守护校园安全底线。
2025年6月27日上午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这部近20年来首次“大修”的法律,首次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法律规制范围。
新法打破了“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”的刚性惯例,规定学校未按规定处置霸凌也要承担责任,标志着校园欺凌的处置正式从“校规层面”跃升到“法律层面”。
01法律利剑出鞘,霸凌行为明确入法
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。第六十条规定:以殴打、侮辱、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,违反治安管理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的规定,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、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。这一规定填补了原法律对轻微欺凌行为规制的空白。
法律将校园欺凌与一般青少年冲突区别开来。殴打、侮辱、恐吓等行为被明确定性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,意味着欺凌者将面临公安机关的正式处罚,而不仅仅是学校的纪律处分。新规有效衔接了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未来将在破解校园欺凌问题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阻断不良行为向犯罪演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
展开剩余60%02责任落地生根,学生欺凌首次明确学校责任
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一大突破在于首次明确了学校在处置校园欺凌中的法律责任。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: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,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,责令改正,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。这一规定彻底改变了以往学校在处理欺凌事件中责任不明的状况。
法律建立了责任传导机制,倒逼学校建立完善的欺凌预防和报告制度,以往部分学校出于声誉考虑对欺凌事件“捂着”的做法,在新法实施后将面临法律风险。
这样规定后,能更好发挥公安机关、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作用。学校从欺凌事件的处置者转变为法律责任的承担者,这一身份转变将深刻影响校园治理格局。
03惩戒教育并重,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“年龄护身符”
新法最引人瞩目的突破是打破了“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”的刚性规定,建立了分级干预体系。
第二十三条规定: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,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,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:
(一)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;
(二)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,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;
(三)……
前款第一项、第二项、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或者第一项、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,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。也就是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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